2016年下半年宿州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、初级评审工作将于9月上旬启动,评审标准仍按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(试行)>的通知》(建人〔2006〕381号)执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我市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,提高我市建筑企业的竞争力,此次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、初级评审,只限于宿州市本地企业。
二、经省人社厅批准,2016年申报专业由原来的14个增设到22个(批复附后)。
三、学历证书要求:申报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(2001年以后毕业)的需提供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(学信网打印),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。
四、申报材料于9月9日开始报送,9月23日结束,逾期不再补报。
五、申报材料咨询电话:0557-3052730 0557-3021807。
附:1.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、初级评审增设专业名称及批复
2.2016年非国有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
2016年9月8日
附件1:
非国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.doc
非国有社会化中初级填报表格及样表.zip